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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0-12-28 点击数:

为加强和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法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中心安全管理员和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实验实训中心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和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实验实训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潘瑞 吕耀军

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胡世恩 马金龙 杨扬 王丽婷

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张 弛、左海军、何 磊、王俊丽、丁 勇金志刚 武玲娥

(二)实验实训中心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名单

在学院安全责任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实验中心共有7位老师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转和维护,其中2名专职,7名兼职,分别负责各实验室的安全,具体如下:

实验室

安全责任人

安全管理员

物证技术实验室

王丽婷(兼职)

金志刚(专职)

法医实验室

左海军(兼职)

社会工作实验室

王俊丽(兼职)

数字化模拟法庭

张弛(兼职)

电子法务实验室

何磊(兼职)

电子政务实验室

丁勇(专职)

办公自动化实验室

武玲娥 (兼职)

二、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

2.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实验实训中心年度安全相关工作;

3.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4.对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处理与汇报;

5.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规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落实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并指导开展工作;

5.随时了解各实验室的工作情况,检查各实验室安全漏洞;

6.督促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成员(安全责任人)职责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落实所负责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分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2.负责制定实验室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结合实验室特点,组织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培训;

5.严格按照实验室工作标准做好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6.动员其他教师及学生注重安全防范,配合实验中心开展安全检查等工作。

(四)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负责所管理的实验场所的防火、防盗和技术安全;

2.负责各实验室安全的定期巡查工作;

4.对各实验室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违规现象及时处置和制止;

5.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

6.完成中心布置的实验室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法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