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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成功举办“青绿之约·法典之声”生态环境法理论创新与实践研究生学术论坛
发布日期:2026-10-30 点击数:

2026年9月16日至10月21日,由宁夏大学教育与社会学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青绿之约·法典之声”——生态环境法理论创新与实践研究生学术论坛系列活动成功举行。论坛设启动仪式、名家讲坛、主旨报告、论文汇报、生态环境法典地方实践对话等多个环节。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柯坚,宁夏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施海智,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副教授王晶,宁夏大学副教授、宁夏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云雁,宁夏大学法学院教授戴新毅、杨国举等应邀出席,来自区内外高校的24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宁夏大学法学院院长吕耀军出席启动仪式与闭幕式并致辞。

名家领航:启动仪式暨名家讲坛开篇定调

9月16日下午,论坛启动仪式暨名家讲坛在怀远校区英才报告厅举行。柯坚教授应邀作题为《美丽中国建设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典表达——兼论〈生态环境法典〉在西部地区的实施》的讲座,宁夏大学法学院教授戴新毅、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施海智担任与谈人。

图1 论坛启动仪式暨名家讲坛现场

柯坚教授从国际能源安全变局切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时代背景、战略定位与实施路径展开系统阐述。他指出,法典编纂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展的里程碑。法典不仅系统整合生态环境法律规范,更以国家战略引领的方式,将美丽中国建设与绿色低碳发展统一于“一体两面”的立法表达之中,体现国家立法的自主性与主体性。面对国际气候与能源博弈,法典专设绿色低碳发展编,将“双碳”战略、能源转型等实践转化为法律规范,坚持“‘双碳’目标坚定不移、路径节奏自主把握”。他强调,法典颁布是起点而非终点,其生命力最终要落实于实施,需统筹资本效益、能源安全与生态保护,推动制度衔接与实践转化,尤其要促进法典在西部地区落地生根。

图2 柯坚教授作首场名家讲坛报告

讲座现场座无虚席,来自区内外高校的200余名师生认真聆听、深入思考,在思想的交流碰撞中感受法典的时代张力与理论魅力,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图3 众多师生聆听讲座

与谈环节中,戴新毅教授结合宁夏实践,围绕地方立法如何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展开交流。他梳理了生态移民、沙漠治理、绿色低碳产业等方面的成效,也指出水土流失、资源枯竭、荒漠化治理、贺兰山六盘山保护及区域协同等现实难题,为法典在西部落地提供了鲜活的实践参照。施海智教授围绕法典的时代意义与实施要求进行与谈,强调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需要学界与实务界协同推动制度完善。

图4 柯坚教授在主席台

图5 戴新毅教授与谈

图6 施海智教授与谈

讲座结束,宁夏大学法学院院长吕耀军作总结。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美丽中国建设与绿色低碳发展国家战略的法治表达,期待同学们以法治思维审视生态与发展关系,以实践理性推动制度完善。

图7 吕耀军院长总结

青年论道:四校十六位研究生同台研讨

10月21日下午,学术论坛在怀远校区英才报告厅举行。肖融老师介绍了论坛筹备情况。来自西藏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大学的十六位研究生,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中生态修复责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制度保障与地方实践研究”“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环境犯罪的刑事规范适用”四个主题,分四个单元作学术报告,各单元与谈专家逐一进行点评。

图8 学术论坛报告现场

第一单元由宁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小伟主持,宁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宁夏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云雁担任与谈人。北方民族大学娄凡宇、张晓灿,宁夏大学贺洪宁、童亚琴四位研究生依次分享论文,分别围绕西部矿区生态修复民事责任的公私法协同构造、以宁夏盐碱地治理为样本的生态修复私法构造、法典“双法源”责任规范的适用协调,以及“双碳”目标下认购碳汇的司法适用等问题展开交流。张云雁副教授在点评中指出,报告聚焦生态修复责任的公私法衔接、责任构造与司法适用,选题切中法典实施的要害,体现出较强的问题意识与规范分析能力;建议立足宁夏生态治理实践,进一步深化修复责任落地中的具体问题研究,为法典相关条款在地方实施中的具体化提供更扎实的学理支撑。

图9  第一单元研究生发言

第二单元由宁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司鹏飞主持,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副教授王晶担任与谈人。西藏民族大学马雨菲、甘肃政法大学赵梓涵、宁夏大学宋建珠、李雪四位研究生依次发言,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机制、技术中立原则在生态环境数据治理中的适用边界、“双碳”战略下绿电直连制度的法律风险,以及地方绿色经济促进行为的公平竞争审查等问题展开交流。王晶副教授在点评中指出,报告涵盖流域执法协同、生态环境数据治理、绿电直连与公平竞争审查,紧扣法典实施的制度保障与地方实践,体现出较强的问题意识与实证关怀。

图10 第二单元研究生发言

第三单元由宁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於志洋主持,宁夏大学法学院教授、学位点负责人戴新毅担任与谈人。甘肃政法大学赵金浩、北方民族大学武嘉静、宁夏大学周婷婷、李瑞芯四位研究生依次分享论文,围绕法典温室气体治理模式的制度定位、绿色低碳发展编应对气候变化条款的规范属性、适度法典化模式下的区域法治协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原则在绿色低碳领域的适用等问题展开交流。戴新毅教授在点评中指出,同学们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编的规范属性、区域适配与民法衔接展开研究,视野开阔、论证扎实,体现出较强的理论功底与问题意识;建议进一步关注法典条款在西部地区实施中的适配性问题。

图11 第三单元研究生发言

第四单元由宁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徐郗子主持,宁夏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举担任与谈人。宁夏大学张文涵、吴浩宇、毛文沁、陈航四位研究生依次发言,围绕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中恢复可能性的民行刑三重判断、非法采砂刑事评价的生态化转向、环境犯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规范适用,以及环境资源犯罪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等问题展开交流。杨国举教授在点评中指出,报告聚焦环境犯罪的刑事规范适用,从恢复可能性、生态化评价、宽严相济到认罪认罚自愿性,回应了法典背景下刑事司法实践的真问题;建议在体系协调与个案裁量之间寻求更精细的规范衔接。

图12 第四单元研究生发言

颁奖闭幕:三点希望寄语青年

下午17时40分,闭幕式如期举行。肖融老师宣读获奖名单,与会嘉宾为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图13 颁奖仪式

图14 颁奖仪式

图15 颁奖仪式

宁夏大学法学院院长吕耀军作总结致辞。他指出,本次论坛既有法典理论的深度诠释,也有实践问题的扎实回应;既有西部问题的现实关怀,也有制度建构的宏观视野。同学们以扎实的文献积累、清晰的问题导向、规范严谨的学术表达,展现了新时代法学研究生的学术素养与责任担当。吕耀军向同学们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胸怀“国之大者”,坚定法治信仰,持续关注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中的真问题、难问题,把学术研究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紧密结合,做生态环境法治的建设者、守护者;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理论创新与实践转化,继续发扬“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作风,推动生态环境法理论从“分散研究”走向“体系建构”,促进学术成果向立法建议、司法实践转化;三是珍惜交流平台,涵养学术共同体意识,以此次论坛为新的起点,加强校际交流与学科交叉,在相互砥砺中共同成长。活动尾声,吕耀军院长充分肯定本次论坛取得的成果,并宣布 “青绿之约・法典之声” 生态环境法理论创新与实践研究生学术论坛正式闭幕。

图16 吕耀军院长作总结致辞

黄河东流,贺兰巍然;青绿之约,法典有声。本次论坛以名家讲坛开篇、以学术论坛压轴,既是生态环境法典理论研究的集中展示,也是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法学人才培养与校际学术交流的生动实践。论坛汇聚青年之智、发出法学之声,将推动生态环境法研究从“分散”走向“协同”,促进学术成果向立法建议、司法实践转化,集中展现了宁夏大学法学学科在环境资源法学领域的教学与研究成效,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法学学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