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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法学院与彭阳法院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发布日期:2023-02-03 点击数:

2月2日下午,宁夏大学法学院与彭阳法院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为彭阳法院授牌“宁夏大学法学院实习实践基地”。宁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治涛、院长吕耀军、副院长胡世恩、系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彭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武应龙等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仪式由彭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米占廷主持。

宁夏大学法学院一行先后参观了彭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大厅、执行指挥中心、数字法庭、草庙人民法庭。

签约仪式上,武应龙对宁夏大学法学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观看了学院宣传片后,详细介绍了彭阳法院基本情况。

吕耀军对彭阳法院的热情接待和周密安排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双方合作的前期基础与合作愿景。随后,双方围绕法治人才培养、重大课题研究、疑难复杂案件探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进行了签约和授牌。

李治涛在讲话中表示,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必须与司法实践紧密相连。此次双方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有利于提升实务技能、法学教学和研究水平,是院校共建、共促发展、合作共赢之举。

武应龙表示,宁夏大学法学院有着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学资源,为区内外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彭阳法院有法律实务经验丰富和法学理论知识扎实的法官,能够为实习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实践平台。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向交流机制,既是法学理论与审判实务相结合的有益探索,更是加深院校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