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辅修学位补考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下午3:00-5:00 |
法理学(第一学期) |
文荟楼340 |
宪法学 |
法制史(第三学期) |
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下午5:30-7:30 |
宪法与行政法学(第一学期) |
文荟楼340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行政法学 |
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第三学期) |
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下午6:00-8:00 |
刑法学(第一学期) |
文荟楼342 |
合同法 |
知识产权法(第三学期) |
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下午6:00-8:00 |
民法总论(第一学期) |
文荟楼342 |
婚姻法 |
环境资源法(第三学期) |
法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辅修学位补考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2020年12月2日 星期三 下午3:00-5:00 |
诉讼法学(第二学期) |
文荟楼340 |
文荟楼342 |
2020年12月2日 星期三 下午5:30-7:30 |
商法学(第二学期) |
文荟楼112 |
2020年12月3日 星期四 下午3:00-5:00 |
民法分论(第二学期) |
文荟楼205 |
2020年12月3日 星期四 下午5:30-7:30 |
经济法学(第二学期) |
文荟楼307 |
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同学认真核对考试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的同学,将视为弃考,不再另行安排。
2、参加考试的同学携带好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两证齐全方能参加考试,未携带有效证件者或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准时参加考试,凡迟到15分钟者按弃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
4、参加考试的同学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考场内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资料,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以作弊论处。
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