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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5-06-26 点击数: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行政管理理论与实务,具有较强的现代行政管理意识和技能,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备人文素质、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可胜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行政管理以及科研等工作。

二、目标体系的构成要素

本专业以培养基础扎实、人格健全、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创新型应用性人才为总体目标。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构成如下:

(一)应掌握的知识

1、掌握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科学分析方法;了解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与法规。

2、具备扎实的行政管理及相关社会科学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3、掌握调查统计、政策分析、公共关系、电子政务等行政管理的基本方法。

4、熟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部门行政管理实务。

(二)应具备的能力

1、具有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决策等管理的基本能力。

2、具备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具备电子政务和自动化办公能力。

4、具备良好的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

5、具备较强的中文表达及写作能力。

6、具有熟练运用至少一种外语的能力。

7、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应养成的素质

1、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意志坚强。

2、勤奋努力、精勤进取、追求卓越。

3、身心和谐、视野开阔、胸怀宽广。

4、思维敏捷、勤于思考、乐于创新。

三、主干学科

行政管理学。

四、学位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政治学、管理学、行政学、行政法学、公共组织理论、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概论、政府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市政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应用文写作、专业实习、毕业论文。

五、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六、学制、学习年限与毕业学分要求

学制4年。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为6年。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16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41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10学分;专业必修课61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20学分;创新能力实践环节8学分。

七、学分奖励措施

学院参照学校有关学分奖励文件的精神,制定学分奖励实施细则。

学生除必须修满创新能力实践环节至少8个学分外,学院创新活动中获得的其它学分作为奖励学分。奖励学分作为评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免推研究生、推荐校级访学等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