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婷,宁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201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证据学,物证技术学。2007年7月于宁夏大学任教以来,主讲《司法鉴定学》、《物证鉴定技术讲座》、《证据法学》等课程。
近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在研),主持自治区级课题1项(在研),主持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在研),主持并完成公安部痕迹检验重点实验室课题1项,主持并完成宁夏大学校级课题1项,主持并完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级课题2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国家级课题1项,参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建项目1项。截止2015年底,已发表专业论文10余篇,2014年申请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并拟定于2018年9月出版专著1部。
近5年来,获得多项荣誉,201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毕业生”;2015年,入选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央政法委办公室联合组织的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被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完成了为期一年的互聘交流工作;并同时担任宁夏司法警官学院刑事司法系的外聘教师。2016年被评为宁夏大学校级“优秀指导教师”;2017年,获得宁夏大学政法学院首届青年教师说课与教案评比活动“一等奖”;2018年,主持并完成了政法学院《司法鉴定学》在线课程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