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忠宇, 1957年生,男,汉族,宁夏永宁人,中共党员,198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后获香港公开大学教育管理硕士学位。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民族伦理文化与地方治理。
多次主持教育厅和学校的教学改革项目和质量工程项目,主持的“加强实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指导学生参与高层次课题,培养学生创新能力”项目分别于2005年、2010年获宁夏教育厅教学成果二等奖。
主持或完成《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网络传媒伦理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西部开发生态伦理研究》、《地方领导干部道德状况研究》、《进一步完善宁夏社会保障体系研究》、《民族地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方略》等省部级研究课题11项,出版撰写、主编、参编《回族伦理文化导论》等专著、教材等九部,在《道德与文明》、《伦理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论文《儒道哲学的生态伦理观》获宁夏第九届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论文《科学发展观—发展哲学新视域》被宁夏人民政府授予宁夏社科优秀成果论文类二等奖;学术著作2011年被宁夏人民政府授予宁夏社科优秀成果著作类一等奖。
现为宁夏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和谐文化与回族地区和谐发展”团队首席专家、“211工程”重点培育学科 “西北地区回族文化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负责人、“民族伦理与地方治理”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负责人,“民族伦理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民族伦理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伦理学会理事,中国伦理学会传统美德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学会环境社会学会理事,中国民族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宁夏伦理学会会长,宁夏社会科学联合会常务理事,宁夏监察学会副会长,宁夏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2008年被北京大学评为“北京大学优秀校友”。2011年获宁夏“社会科学工作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