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的相关工作安排,依照《宁夏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工作时间节点,现就我院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李唐宁 |
王玉红 |
王 银 |
苏胜亮 |
苗 楠 |
杨子琦 |
胡 南 |
刘 磊 |
董婷姝 |
马思思 |
撒 磊 |
李雨芝 |
许静珂 |
王 锋 |
王 果 |
刘桂丽 |
吕 越 |
伏小瑞 |
张晨晨 |
许子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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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12月4日至12月12日12时,公示期间接受各方监督。
监督电话:潘瑞 5093201,15909670815
张弛 5093123,18795312075
宁夏大学法学院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