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于3月10日开始,初试由业务课一考试和外语考试组成,复试由业务课二考试和面试组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试工作安排
(一)初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业务课一及外语考试于3月10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研究生院安排。
(一)初试及业务课二考场规则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每科开考前1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角,以便查对。其它物件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3.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水写笔、铅笔、橡皮、直尺等文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脑、手机等),或其它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等,考试期间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考试并离开考场,该门课程按零分计。
4.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
5.考生答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卷过程中不得变换其他颜色的笔作答案,否则答卷无效;答案必须做在答题纸上规定的地方,如有加页,考生须在加页纸上填写相应的页码,未按要求答题造成漏批或错批的责任自负。答案写在草稿纸、试卷上的一律无效。
6.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等,否则均以作弊论处,所考科目以零分计,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考生交卷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考试时间到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二、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由业务课二考试和面试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1.业务课二考试安排
时间:3月11日(周日) 上午8:30——11:30
地点: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专业 文荟楼411教室
民族学专业 文荟楼413教室
2.面试。面试分民族学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两个专业分别进行:
(1)民族学
地点:贺兰山校区文荟楼8楼政法学院政治系办公室(806)
时间:3月11日(星期日) 14:00-17:00
(2)民族地区公共管理
地点:贺兰山校区文荟楼8楼政法学院会议室(801)
时间:3月11日(周日) 14:00-17:00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