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法学院学生党员培养、发展、转正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各党支部经研究,拟发展马丽等29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现公示如下:
马 丽 方明霞 张静思 杨 帆 田莹莹 王晨阳
马校东 杨 晶 摆雪润 宿 瑾 杨长江 周 丽
卜 通 马红玲 李 驰 李后龙 毛羿中 肇梓卉
拉小霞 郭可欣 李梦越 李念念 陈雪薇 王博强
郭佳慧 司欣然 晁 渊 张金红 王 渊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以上同志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093127
中共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