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要求
1.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精准防控、科学组织、有序开展。
2.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合理制定评分标准。
3.确保科学选拔人才、客观评价。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复试组织
法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确定复试、录取等工作,指导本单位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纪律督查组,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对整个录取过程的检查监督。成立各专业复试命题小组,负责本学科命题工作。成立复试秘书工作组,负责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三、复试形式与计分方式
1.专业方向课笔试 :采用网络(腾讯会议软件平台)闭卷考试。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以50%比例折合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采用网络(腾讯会议软件平台)远程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学术研究领域、背景和设想等,由考生自我陈述10分钟(若考生陈述未满10分钟,考官可结合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简要提问),满分30分;现场抽题(1套题包含不少于3个问题)、选答(2个问题)20分钟,满分70分。面试成绩以50%比例折合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成绩以40%比例折合计入招生考试总成绩。
四、复试时间
1.专业方向课笔试:2020年6月14日10:00-11:00
2.面试:2020年6月14日14:00-18:00
3.每个考生具体排序时间,将会通过2020法学院博士考生微信群公布。
4.咨询方式:咨询电话:15811131197或0951-5093122,王澍宜老师。
请各位考生联系王老师,以便通过身份识别进入2020法学院博士考生微信群。有任何紧急情况,请迅速联系王老师。
五、命题和阅卷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根据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折合计算招生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并排序,全面考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情况、工作业绩等,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我院报研究生院,经校招生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宁夏大学法学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