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辅修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对法律型复合人才的需求,增强本校各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宁夏大学政法学院辅修法学专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2004】第11号 文件正式批准后,授课地点在贺兰山校区。由我院长期从事法学专业教学的教师授课,主要依托教学科研办实施管理。教学、管理要求严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辅修法学专业招生开始,凡我校各专业在校本科生在修读第一学位专业的同时,可利用在校期间辅修法学专业。完成全部辅修法学专业课程及毕业论文,在取得第一学士学位后,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一、招生对象
凡宁夏大学各专业(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辅修法学学士学位,拟招收200人,按报名时间的先后确定招收人数,额满为止。
二、课程体系
辅修法学学位的课程体系包括:专业课(34学分)、专业实践(模拟法庭或旁听或司法机关实习)(2学分),学位论文(6学分)。以司法部确定的核心课程为基础,专业课程为: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总论、诉讼法、经济法、商法学、民法分论、法制史、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共12门课程34学分。
三、学习时间及辅修年限
学制为两年。课余时间安排授课,三学期内完成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第四学期完成司法实践和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
四、学位授予
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取得第一学士学位后,获得宁夏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标准
经区物价局批准,学费每年2100元,每位辅修法学专业的学生,总学费为4200元,分两次交清.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7日,报名的同学加入政法学院辅修专业微信公众号:ZFXYFX
2.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本人学生证、第一年学费2100元(不收取现金,全部学费网上统一支付,支持微信和支付宝)
3.报名地点:宁夏大学政法学院(贺兰山校区文荟楼八楼831室)
咨询电话:0951-5093129
政法学院教科办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