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领广大法学专家学者积极投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实践,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司法厅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人员变动的实际,经征集、遴选、审核、公示等程序,调整并形成了新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并于7月17日公布。
本届法律专家库按照法治政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科技信息、财税金融、民族宗教、医药卫生等18个专业领域增补更新,由166名资深法学专家和律师组成。我院10名教师入选新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其中胡世恩副教授、何磊博士入选“行政法、法治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征收征用、信访领域法律专家库”,戴新毅教授、朱蓓予博士入选“民商事领域法律专家库”,杨国举教授入选“刑事司法领域法律专家库”,刘芳教授入选“宏观经济、商务投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领域法律专家库”,朱爱农教授、刘振宇副教授入选“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专家库”,张存明老师入选“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法律专家库”、张云雁副教授入选“生态环境、新能源开发与利用领域法律专家库”。
据了解,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设立法律顾问办公室,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管理。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库,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主导下,重点开展自治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以及法学理论研究等工作。新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法律服务领域更广、年龄结构更加优化、专业匹配度更高,涵盖各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职能领域,全面满足政府法律服务专业化需求,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作者:刘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