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自治区法学会组织召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座谈会暨聘任仪式。为进一步引领广大法学专家学者积极投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实践,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工作要求与《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自治区法学会选聘首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在本次选聘工作中,我院戴新毅教授入选民商法学首席专家库首席专家,刘芳教授入选经济法学首席专家库首席专家,我院共有16名专家入选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
据介绍,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将坚持立足宁夏、研究宁夏、服务宁夏,为党委政府开展地方立法,处理重大涉法事项、重大矛盾纠纷、重大疑难信访积案提供法律意见,助力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法治宁夏。
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廉介绍,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助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宁夏、法治宁夏的探索创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主要是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当好“智囊团”,在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中当好“裁判长”,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中当好“护航员”,希望首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使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建得起、用得上、行得远,为建设先行区贡献法学界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