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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法学院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开课仪式暨课程第一讲
作者:牛佳 发布日期:2021-10-11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体系,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10月9日下午,法学院于文荟楼模拟法庭举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开课仪式暨课程第一讲。宁夏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廉教授,宁夏大学副校长郎伟,法学院院长吕耀军,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杨扬,副院长胡世恩、靳永雄出席本次开课仪式,法学专业2020级、2021级硕士研究生以及2019级、2020级本科生到场聆听,本次讲座由胡世恩主持。

首先由吕耀军介绍《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开课方案,对该门课程的学分学时以及考核方式进行阐释,并对授课教师团队以及备课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为到场同学打下了坚实的课程基础,使同学们明白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重要性。

紧接着,郎伟指出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要深刻认识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重要意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学类专业课程,开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积极探索面向全校学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的路径方法。

随后,张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题,完成我院《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第一讲的授课任务。张廉围绕“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三方面内容展开,指出对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同时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水平。讲座主题鲜明、高屋建瓴、旁征博引、形象生动,听课的学生深受启发。

此次课程讲座有助于深化我院《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团队 对课程的理解与把握,有助于学生进一步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与科学方法,为开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院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助推学校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