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是我们党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是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核心任务。4月20日上午,法学院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在学院801会议室举行,专题学习高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潘瑞书记主持了学习活动,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潘瑞领学了《宁夏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宁夏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宁夏大学学院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宁夏大学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对法学院的相关制度的修订进行了解读。潘瑞指出,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在讨论交流发言中,吕耀军院长明确表示,学院行政要配合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学院发展的方方面面,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是新时代全党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大家分别从分管领域分析了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对学院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