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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与自治区高院、兴庆区法院联合开展模拟法庭庭审教学活动
发布日期:2017-12-28 点击数:

12月26日下午,政法学院与自治区高院、兴庆区法院联合举办的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在我校模拟法庭举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队长、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特聘教授姜戈法官;兴庆区人民法院未成年审判庭庭长夏晓红法官、兴庆区人民法院未成年审判庭副庭长赵婧姝法官;政法学院胡世恩副院长、法律系主任张弛、政法学院与新华学院师生代表共同参加并观摩了庭审教学活动。本次活动由政法学院法学社具体承办。

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教学活动的案例素材是由兴庆区人民法院提供的真实案例,围绕三名被告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被告人张某的年龄认定这两个问题作为主要争议点展开模拟审判。政法学院与新华学院各派一支队伍进行模拟庭审活动,庭上主要由举证、质证部分与量刑事实调查部分组成的法庭调查环节和由定罪意见、量刑意见组成的法庭辩论环节,以及最后的法庭教育环节与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环节组成。随着法官法锤落下,模拟庭审开始,公诉人与辩护人激烈的辩论、规范有序的庭审程序,充分展示了案例内容的鲜活性和真实性,加深了在场师生对法律的敬畏感。现场同学表示,以真实案件为切入点置身于庭审之中,更能感受到法律的庄严神圣,对庭审也有更为真切的感受与认知,尤其是对程序法的理解更为具体和生动。

活动最后,姜戈法官、夏晓红法官和赵婧姝法官对本次活动做了专业的点评与建议,肯定了两支队伍的表现,同时也指出了两支代表队在审判过程中各自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指正,使学生深刻感知诉讼程序的严谨性,法律的权威性,使同学们了解并认识到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并不只是刑罚,更重要的是教育,姜戈法官强调作为一名法律人,应该通过这种实践性的活动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系统结合起来,才能学有所获。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兴庆区人民法院均是与政法学院共建的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本次模拟庭审活动是我院依照司法改革的方向和趋势,与实务部门在法学专业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和载体。近年来,我院法学专业以“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理念,强化实践教学在法学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构建了“融入式、全覆盖、系统化”的实践教学体系,组织法学专业教师与实务部门一线司法从业人员共同担当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形成高水平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形成一套实践教学运行质量评价机制,保障了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