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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成功承办第十四届法官与学者对话论坛暨第三届亚太民法学术研讨会
作者:张弛 发布日期:2017-08-05 点击数:

 

搭建学者与法官对话平台  创新法学学科人才培养模式

——政法学院成功承办第十四届法官与学者对话论坛暨第三届亚太民法学术研讨会

(政法学院  张弛/文、图)

2017年8月4日至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承办的第十四届法官与学者对话论坛暨第三届亚太民法学术研讨会在塞上湖城银川召开。来自司法实务界与民法学界以及日本和韩国等100多位专家学者和法官参加会议。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冯小光法官,人民法院出版社总编辑助理韦钦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金英法官,宁夏大学副校长许兴教授等嘉宾出席会议并讲话。许兴副校长代表宁夏大学表达了对与会法官与学者的热烈欢迎。许兴指出法学学科在宁夏大学的学科布局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宁夏大学建设西部一流大学的进程中法学学科应坚持以一流为目标汇聚优质资源,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当好西部一流大学建设的主力军。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金英法官以“弘扬民法精神,保障民事权益,在贯彻《民法总则》进程中全面提升宁夏法院司法文明水平”为主题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区法院系统的相关经验。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 此次研讨会共有40位与会嘉宾做了大会报告和点评。在《民法总则》即将实施的前夕,由法官和学者共同深入探讨《民法总则》条文的实质内涵,交流碰撞,凝聚共识,共同交流,会议加深了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民法总则的理解和共识,为迎接《民法总则》的实施建言献策。

据悉,法官与学者对话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人民法院出版社共同创办于2004年,通过对话和交流,架起了法官与学者之间沟通的桥梁,为立法和司法提供经验及实证研究,在法官与学者、理论与实务之间搭建了一个交流与研讨的平台。

近年来,我校政法学院不断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家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建立和完善了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与法学硕士生协同培养机制,逐步形成了法学学科创新实践人才培养模式,2012年以来,政法学院法学学科团队成员共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项,法学科研水平已在区内居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