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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社会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5-06-26 点击数:

社会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社会学理论知识,具有社会建设、组织管理、社会工作、调查预测等技术和能力,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备人文素质、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社会调查与研究、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等工作。

二、目标体系的构成要素

本专业以培养基础扎实、人格健全、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创新型应用性人才为总体目标。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构成如下:

(一)应掌握的知识

1、掌握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科学分析方法;了解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与法规。

2、具备扎实的社会学及相关社会科学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3、掌握社会调查、统计分析等社会学研究方法。

4、熟悉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等社会建设各方面的实务。

(二)应具备的能力

1、具备运用社会学专业知识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能力。

2、掌握社会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的基本技能,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的能力。

3、掌握个案小组工作方法,具备帮助案主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实践能力。

5、具备较强的中文表达及写作能力。

6、具有熟练运用至少一种外语的能力。

7、具有终生学习的能力。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应养成的素质

1、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意志坚强。

2、勤奋努力、精勤进取、追求卓越。

3、身心和谐、视野开阔、胸怀宽广。

4、思维敏捷、勤于思考、乐于创新。

三、主干学科

社会学。

四、学位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社会学、中国社会思想史、国外社会学理论、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概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经济社会学、发展社会学、民族社会学、城市社会学、法律社会学、专业实习、毕业论文。

五、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六、学制、学习年限与毕业学分要求

学制4年。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为6年。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16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41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10学分;专业必修课61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20学分;创新能力实践环节8学分。

七、学分奖励措施

学院参照学校有关学分奖励文件的精神,制定学分奖励实施细则。

学生除必须修满创新能力实践环节至少8个学分外,学院创新活动中获得的其它学分作为奖励学分。奖励学分作为评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免推研究生、推荐校级访学等条件之一。